【招募公告】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招募社会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3-04-03 点击数:1415
为推进党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我们真诚面向社会各界聘请5位行风监督员,对医院作风情况进行监督与指导。
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热爱社会监督员工作,关心医院行风职业道德建设,愿为推进和优化医院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不懈努力;
3.具备相应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有一定的工作和社会经验;
4.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敢于对医院行风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善于总结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
5.身体健康,能够有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积极参与监督活动;
6.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
社会监督员聘任范围
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民营企业家、新闻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工作性质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
主要职责
1.在监督活动中,对发现有违反职业道德的,借工作之便索取受贿,收取“红包”的违纪行为人或事,有权直接向医院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反映;
2.在监督活动中,对医院管理、医护质量、医德建设等工作存在不足或不合理现象,有权向医院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收集反映群众对我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医院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反映。
聘任期限
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可以连聘连任,如到期未续聘即解聘。
监督形式
1.社会监督员通过走访、观察、就医体验等多种形式开展行风监督调查;
2.积极收集社会各界舆情。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监督员工作会议。
选聘方式
1.志愿参与此项工作者直接向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提交申请。
2.经审核符合聘任条件的,医院定向邀请,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聘任,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
报名及联系方式
1.填写《申请人信息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gdstsy@126.com;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
3.咨询电话:0754-88201786。
附件1:申请人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