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2026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点击数:568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2026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现正面向社会开展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TSY-BGS-2024-001
2、项目名称: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2026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询价采购文件》。
4、采购预算: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2年,总维修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干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含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通过年审备案的须提供备案表;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报价文件资料递交
1、报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询价采购文件》。
2、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汕头市金湖路50号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六楼院办公室。
收件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754-88201786。
3、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7时止。
五、评审会议时间:待定(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开展评审,响应供应商无需出席)
附件1:询价采购文件.pdf
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电子版).docx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