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9 点击数:1489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现将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集中报到时间、地点
入围体检人员集中报到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上午8:00。报到地点为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一楼大厅(汕头市金湖路50号)。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人员的考生,请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集中地点按时集中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体检人员需填写体检表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二)体检纪律。体检人员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人员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工作人员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人员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附件2),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请应聘人员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迟到。
(五)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7月9日